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政府28条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纠正在婚丧喜庆活动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近日,我校制定出台了《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严禁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
《规定》指出,严禁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等。各级领导干部举办“生日宴”、“圆锁宴”、“贺寿宴”、“乔迁宴”、“升学宴”等活动时,除亲属外,一律不得邀请其他人员参加,大操大办。
《规定》强调,办理婚丧喜庆活动前,必须向所属党组织申报,填写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单,说明时间、地点、邀请人员数量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严格控制婚丧喜庆活动的规模及宴请人数。婚丧喜庆事宜须严格遵循一事一天一地办理的原则,宴席不准以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单位所辖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校纪委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将执行情况纳入所在党组织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对共产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其所在党组织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