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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坚决杜绝借快递物流隔空收礼等隐形变异问题

严禁违规吃喝:不得违规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补贴。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私车产生的费用,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不得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采取“只收礼不办席”等方式变相操办。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的宴请活动。

严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违规饮酒或酒后失德、酒驾醉驾:不得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安保任务、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不得酗酒、酒后滋事、酒驾醉驾

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防“走过场”“做虚功”。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要树牢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硬杠杠,不踩“红线”,不跨“警戒线”。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严肃处理,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471-12388

咨询电话:0471-3596892

举报邮箱:neimeng@12388.gov.cn

          



               中共内蒙古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427

责任编辑:刘蕾
更新时间:2025-04-27 15: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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