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依据校部机关党政机构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的处级干部岗位,结合工作实际,设纪委副书记、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兼纪检监察处处长,纪检监察处副处长,其各自的岗位职责如下:
一、纪委副书记、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兼纪检监察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负责贯彻执行监察法,开展监察调查工作,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2.协助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3.负责拟定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制度,安排相关会议、学习及其他活动。
4.负责做好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总结工作。
5.负责全校处级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6.负责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做好执纪审查工作。
7.负责受理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工作。
二、纪检监察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副书记、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兼纪检监察处处长工作,分管一定工作;
2.主持拟定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参与制定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处长组织实施;
3.主持拟定分管科室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具体考核办法;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5.指导下属开展工作。